拍卖公告
弋阳县幸福里小区15号楼(1-3层)招租(12年)公告

受委托,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92215时在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阳县幸福里小区15号楼(1-3层)招租12年),建筑面积约4891.33㎡。起拍价:745439

/首年。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92117时止。

三、拍卖(招租)交易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含两家)以上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居易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

居易[2023]饶房估字第08005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提供经业主单位审核通过的装修设计方案。竞租成交后,如有对标的现状有所改动,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负责恢复标的原状。

4、竞租成交后,第1-3年年租金为成交价;第4-7年年租金为成交价基础上递增3%;第8-12年年租金在第7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优惠政策先交后返的原则,签订合同当日即支付当年的租金(一年一付)。

5、根据招商优惠政策,对承租人前3年年租金减免50%收取,先交后返。

6、承租人须支付租赁保证金60万承租人正式营业后保证金返还50%

7、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可享有6个月免租金装修期(不含在租期内)

8、承租人可经营大型餐饮、商,不得经营建材及有污染、噪音、娱乐的项目

9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在承租期间的任何装修、装潢及征得业主单位同意的改造,业主单位不予任何赔偿。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可由承租人拆除、搬离。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归业主单位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破坏。

10、承租人未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转租、分租、改建,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费用处理。

11、承租人须交纳物业费,并服物业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12、拍租成交后,由出租方统一经营管理,管理办法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店铺管理办法。

13、拍租成交后,标的按交付时现状交付,水电表的安装(不含三相电)由出租方负责。

五、竞买报名手续: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17时前凭相关证件(原件)到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可接受微信报名),竞买保证金20万元交至以下账户,户名: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账号:200603020000000878,开户行:上饶银行中山路支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921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详情咨询:13907936277(陈先生)   13907938256(艾先生)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82号二楼

 

 

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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